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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租房中介騙術匯總
1.利用租房者的急切心理和知識缺乏,一房多租,騙取“訂金”或卷款逃跑。一些皮包公司在網絡上發布一些物美價廉的房源信息,等顧客上門后極力展現自己的權威性,騙得顧客的信息費或訂金,只等上鉤的魚兒夠數了,他們就人去樓空。事實上,我國《合同法》中規定,確定買賣的只有定金,一旦買賣未成交,損失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要兩倍定金作為賠償,而“訂金”沒有法律效力。如果出現這種情況,受害的購房者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,或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解決。對付這種情況,租房時一定要注意察看中介有沒有合法的中介資格,還要看工商執照、稅務登記。
2.騙取房屋租金
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著房屋出租代理的名義,以各種優惠條件從業主手中騙得房屋鑰匙及一個月的空置期,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,同時刊登低價出租廣告吸引租房人士,如承租人看中此房,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,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、年付來支付租金。不法中介采用這種手段,短期內便可積累大量的現金,然后伺機攜款出逃,從而給業主及租房人帶來巨大的財產損失。
3.冒充房東騙取中介費
這個騙局中的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適的房子做道具,然后從該公司找出一名業務員冒充房東,對所有顧客報出的出租價格都遠遠低于市場價格。每當顧客看房滿意與假房東簽下合同并交納了中介費后,這位假房東又找出各種理由不肯出租了。顧客找公司退錢時, 公司說雙方已簽租賃合同,中介服務已經完成,房東屬單方違約,中介費不予退還。
4.不法手段騙取名義費
其一就是“看房費”。這個騙局的過程是客戶交納300至500元的“看房費”后,由甲業務員帶領客戶去看“一套房子”(當然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)在路上乙業務員打來電話冒充房東說臨時有事去不了,另約時間看房或讓該客戶記下“業主”的電話號碼,這時甲業務員會說:“你已和房東取得聯系,根據合同看房費不予退還。”
其二就是“信息費”。所謂信息費是租房人與中介公司在租賃代理費用上達不成一致時,
中介公司會提出優惠方式,即租房人交納為數不多的一筆費用后,一般為300至500元,中介公司會為租房人提供若干條房源信息,由租房人自己去聯系。
5.合同陷阱
無論是房東還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為之出租或租賃房屋時,都要與之簽訂一份委托合同,如果您不認真閱讀其中的條款,很可能會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。
首先,中介公司與租客簽訂協議中,如果有類似“乙方與出租人交換各自的聯系方式,或與之簽訂了有關定金合同,中介公司即完成了與乙方的委托合同,乙方應支付中介費”這樣的條款,就要請房客要提高警惕,中介公司很可能與其內部員工通過唱雙簧的把戲,騙取房客的中介費。
第二,中介公司與房東簽訂委托合同時,應約定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簽約地點,最好是到中介公司去簽,防止中介公司的業務員瞞著其公
司與業主私下簽約,則房主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。其次要詳細填寫物業驗收單,應詳細注明屋內各種設施的品名、品牌、數量、新舊程度等
等,由房主和中介公司業務員共同簽名確認后,并加蓋公章,以防物品的毀損、丟失。
巨額差價
不法中介使用各種優惠手段,騙取業主信任后,以極低的價格代理業主的房屋,轉手以不收取中介費的名義按市場價格出租,從而賺取高額差價。粗略計算,空置期加上差額部分,總額至少應在3000元以上。希望以上信息對大家有幫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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